餐館油煙嗆人 居民叫苦不迭
家住巡津新村的陳大媽今年多次住院治療,同時陳大媽的多位鄰居也不同程度患上慢性咽炎、慢性支氣管炎等病,他們認為這是樓下餐館長期排放油煙所致。據了解,位于青年路巡津新村1號的一窩羊餐館因為煙囪離住戶家僅2米距離,一直以來都遭到周邊居民投訴。
一窩羊餐館左邊是青年路522號大院,右邊是巡津新村3號大院,院子與餐館僅一墻之隔。據巡津新村3號大院住戶介紹,該大院共有18家住戶,以退休老人為主,一單元的9住戶受油煙影響最大。住在一單元的陳大媽稱自己長期被油煙熏,嗓子發炎等慢性病時常發作,今年多次入院治療,最嚴重的一次是從1月份住到3月份才出院,之后斷斷續續地打針治療至今。與記者交談時,她虛弱得連說話都很吃力。住在三樓的吳大媽說,“看見餐館煙囪的位置才知道,我嗓子疼痛與餐館排放油煙有關,我這病和餐館有關。”
住在青年路522號大院的也基本是退休老人。“這些油煙味摻雜了辣椒、大蒜的味道,聞了嗓子痛得不得了,我們就只能出來在小花臺周邊透透氣。要不是孫子每天中午要來吃午飯,我和老伴早就搬家了。”坐在花臺邊揀菜的吳大媽說,為了避免餐館油煙危害,院內小花臺成了大家經常聚集的場所。
巡津新村社區居委會的相關負責人解釋,由于沒有居民向他們反映,他們并不了解情況,但將與城管科工作人員一起去一窩羊餐館了解情況,如果情況屬實,將讓老板對煙囪進行調整,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西山區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5月17日他們已派工作人員到一窩羊餐館檢查,要求餐館在7個工作日內做到以下兩點要求:一、規范油煙管道,對煙囪進行加高、加固;二、確保油煙進化器的正常運行,并且定期清洗,確保油煙達到標準排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條、五十六條第四項規定:城市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違者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是否造成污染可以從是否安裝油煙凈化裝置,以及油煙氣排放是否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來判斷。
據云大醫院呼吸科陳醫生介紹,餐館排出的油煙含有大量煙霧、焦油、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化學成分,每天大量地長期呼吸,會對呼吸道黏膜造成刺激,并且會引起慢性呼吸道炎癥、慢性支氣管炎、慢性咽炎等慢性病。老年人身體抵抗力比較低,長期呼吸這些油煙更容易患病。陳醫生建議,居民在餐館排煙的高峰時段關緊門窗,如果條件允許,最好不要待在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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